南宁市中医院关于严厉整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南宁市卫生局党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匡正全院选人用人风气,特制定《南宁市中医院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坚决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及组织工作满意度,形成良好风气,提高干部操守,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首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院党委决定成立“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听取整治工作汇报,确定核查重点,研究处理意见。
组 长:周铁军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彭百承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钟梅珍 党办主任
许 霞 人事科科长
梁惠志 院办主任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2—13日)
1、抓好中心组学习。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将中央《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和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组通字〔2010〕48号)作为重要内容学习讨论,确保每个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2、搞好动员教育。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会议,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南宁市委以及市卫生局党委的工作要求,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搞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认真组织好相关文件的学习。采取集中传达、专题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好对中央《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10〕15号)等相关文件资料的学习。学习中,要把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法规和《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作为重点内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全面覆盖,不漏一人。认真学习中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组通字〔2010〕48号),确保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
第二阶段:排查线索阶段(11月14—15日)
1、认真梳理排查。院纪检监察和人事科采取边排查边查办的方法,分别对2008年5月以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对梳理出的涉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行贿受贿问题的线索,认真进行甄别和排查,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医院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实名举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分类整理上报。对梳理出的涉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行贿受贿问题的线索,认真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线索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工作协调小组。
第三阶段:阶段情况汇总(11月16—18日)
对梳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新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线索登记表》,坚持边排查边查处的原则,对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尚未作出组织处理的,抓紧进行处理,对查实处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及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处理情况登记表》,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各党支部、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立足大局,着眼长远,深刻认识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畅通渠道,认真查办。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院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布在大楼一楼门诊大厅,确保渠道畅通。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
(三)注重引导,营造氛围。各党支部和科室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配合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版权所有:南宁市中医医院
备案编号:桂ICP备10200941号-1
公安备案: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0024号
网站建设:八桂健康网
24小时咨询电话:0771-3956000
24小时急诊电话:0771-3956120
医疗就诊咨询:北湖院区:0771-3956170
新华院区:0771-3956209
医疗投诉:0771-3956315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