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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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南宁市中医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南宁市中医院 南宁市中医医院 2012年11月08日 11:36:00 GMT-8
 

患者姓名:           性  别:           年龄:      住址:

入院时间: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尊敬的病友朋友:

您好!欢迎您入住本病区,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为使您能早日康复,尽快熟悉我院情况及规章制度,保证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及您的家人务必了解和遵守以下规定:

一、病区环境及设施

1.办理住院手续前请带齐个人生活用具和衣物。办理住院手续后,如须回家拿东西,请家属代为办理。

2.严禁将危险品及宠物带入病房。

二、作息时间

8:00~12:00为诊疗时间,12:00~14:30为午休时间,21:30准时夜间休息。

三、住院期间

1.为使您尽快康复,请您在积极配合诊断、护理和治疗。

2.为了您的健康,请不要自带药品来服用,如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请务必和医生讲明,并征得医师的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影响诊断治疗。

3.在未经医师允许的情况下,请您不要擅自离开医院。您的擅自离院,将不仅影响我们对您的规范化治疗,而且有可能因原有疾病加重或者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

4.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应由医务人员或者陪护陪同。

5. 为了保护医疗护理的安全,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自行调换床位,病人及陪客未经允许,不可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有关记录,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如需复印有关记录,须按规定手续办理。

6.为防止院内感染,请勿随意出入其他病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以免治疗上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对您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7.如您需邀请外院医师检查治疗,请告知主管医师,并征得其同意。

8.请遵守医院规定和作息时间, 保持病房和病区安静。 请不要在病区喧哗,以免影响病友休息;请勿在病房内吸烟或使用酒精炉、电炉等危险品,以免引起火灾;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住院期间,如有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9.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为了您的安全和医疗仪器的正常运行,请勿随意拧动各种开关。如人为破坏设备,须按价赔偿。

10.本院设有营养食堂,如需要医院提供住院病人膳食的,请向订餐员订餐,食堂会派专人到病房办理。

11.本院为教学医院,病人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请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12.病人在医院病故,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义或者对死亡诊断有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应在病人死后48小时以内进行病理解剖/尸检。病理解剖/尸检应由病人家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医务科提出,逾期末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拒绝病理解剖/尸检。

13. 如果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擅自离院超过3天的视为拒绝治疗,将按自动出院处理。

四、探视陪护制度

1.每天16:00~21:00为探视时间,请探视人员在探视时间范围内探视,请勿影响他人休息。

2..我们将根据您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陪护,您申请陪护须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院内感染,一般病人(尤其是有开放性创口的病人)通常不设陪护,医院护工会随时为您提供帮助。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他精神异常、无法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成年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须留陪人,陪人须是能对病人负监护人责任的近亲属。 

患者签字:                                                               年       月      日

家属签字:            与患者的关系:                  年       月      日

接诊护士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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