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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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南宁市中医院 南宁市中医医院 2012年11月23日 16:41:00 GMT-8
 

病人的权利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的权利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7.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不当,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病人有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

病人的义务

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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