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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医医院关于印发“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办 南宁市中医医院 2017年08月10日 16:53:00 GMT-8
 

 

 

 

中国共产党

南宁市中医医院委员会文件

 

 

南中医院委〔2017〕7号

  

 

南宁市中医医院关于印发“七五”

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积极推进我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我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构建“仁、和、精、诚”的医院核心价值理念,根据《南宁市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印发南宁市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法制〔2017〕1号)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自治区、南宁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推动依法治院的建设。

2.围绕医疗工作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七五”规划;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规范医疗服务提供和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开展以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一系列学习为医院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突出宣传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遵守者,提高全院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医院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能力。

    4.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院务党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监督、审计等制度的落实和学习。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疗改革、推动医院发展、维护医院稳定的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完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医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好领导干部每年学法专题规定的法治课程学习,每年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并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二)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三)医院行政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政策规范。以管理合法性为基础,管理合理性为目标,贯彻宣传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

   (四)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各类主题宣传周(日),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结合“美丽南宁.宜居乡村”建设,深入帮扶村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宣传活动;组织普法宣传员和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医院周边单位和我院扶贫村,开展义诊、健康教育活动,宣传中医药法、计划生育及预防传染病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发放中医保健、预防传染病、和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岳进任组长,彭百承等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院办、医务部、护理部、人事科、总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彭百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王晓明、李霞、李兰英组成,李霞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医院“七五”普法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进行检查、督促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工作绩效评估联系起来。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针对不同人群,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各种卫生计生日、卫生计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义诊等契机,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积极运用医院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医院板报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使更多的职工关注“西乡塘普法”、“南宁普法”公众微信号、微博开展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学法、用法和守法。

    1.从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法制学习宣传。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要运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

    2.把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相结合,把“七五”普法和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立相结合。明确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科室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应履行的规定职责,增强对法规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依法实施医疗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面执行。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完善院务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医院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监督程序等,坚持事前审计制度、院内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制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于全院开展医疗活动的过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开展各种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工作领导。医院“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要发挥领导作用,根据不同时期学习宣传重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保障。“七五”普法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医院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市卫计委下发的《南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院“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2018年开展普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202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南宁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南宁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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