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有效地解决服务群众最关心的爱国卫生问题,现将爱国卫生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投诉渠道
医院办公室:3956520
二、受理范围
医院环境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问题。
三、办理流程
由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具体投诉事宜,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投诉事项性质,分流到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超出职权范围的,呈分管领导批示,重要信访件呈主要领导批示。对投诉举报的信访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信访件受理、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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