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医医院拟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南宁市中医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平台包含“南宁市中医医院”微信服务号和视频号、“健康南宁”微信订阅号等3个账号的运营。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壹拾叁万元(130000.00)内。
三、采购数量
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南宁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2022年2月16日—2023年2月16日)
2.最高限价(元):130000.00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南宁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审核准入的入驻商家/公司。
7.提供5年内曾承接过医疗机构的合作项目证明材料(报名时备查)。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报名时间段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13.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时间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8日期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至南宁市中医医院宣传科线上领取《“南宁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领取电话:0771—2297182。
七、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12时00分
2.提交地点:南宁市中医医院审计科(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南宁市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
3.提交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封套加盖骑缝章,内附文件一式三份),投标文件见项目需求书。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湖院区审计科(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南宁市中医医院行政楼5楼)
九、注意事项:投标文件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地 址:南宁市北湖北路45号行政楼5楼宣传科
邮 编:530001
领取文件处电话:0771-2297182
电子邮箱:nnszyyyxck@163.com
联系人:蔡老师
南宁市中医医院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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