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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温馨提示

医保科 南宁市中医医院 2024年03月29日 10:20:42 +08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下发的《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文件内容,将对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有升有降的价格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低大型设备检查等部分项目价格,调高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的手术、诊查、护理、中医等部分项目价格。此次调整合计4380项,具体见附件。

http://www.nnszyy.cn/uploadfile/2024/0329/20240329102145767.xls

(此件为准)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桂医保规〔2024〕1号).png

二、附件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标准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此次动态调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注:有其余疑问可以联系我院财务科、医保科,联系电话:3956002、39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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