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建立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病人3天内查房,每周对疑难、危重病人至少查房1次,危重病人及时查房;主治查房每天1次,住院医师查房每天至少2次。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汇报。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明确查房频次,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六、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七、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诊断资料、各项有关检查结果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八、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查看急危重、疑难、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查看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拟定诊疗措施,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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